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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操守

最後更新: 2026年7月14日

本第三方商業操守及道德守則適用於與 Bounty Hunter(賞金獵人)就我哋以香港為重點的服務進行業務往來的任何人士。

1. 引言

Bounty Hunter 致力達到高標準的商業操守、工作條件,並推動社會及環境責任。我哋期望與我哋進行業務往來的人士(「第三方」)採取同樣方針。因此,我哋期望所有第三方遵守本第三方商業操守及道德守則(「守則」)中的以下指引。

本守則適用於與 Bounty Hunter(「Bounty Hunter」、「我哋」)進行業務往來的任何人士,包括供應商、承辦商、顧問、合作夥伴及其他服務供應商。第三方應確保其分包商確認並實施同等的操守標準。本守則列明我哋期望隨時間達成的最低標準。Bounty Hunter 將以系統性、風險為本的方式監察合規情況,並可能採取措施以確保合規及處理涉嫌違反本守則的情況。

2. 與適用法律的關係

除遵守本守則條文外,第三方須遵守所有國家法律及適用於第三方及其營運的所有法律,包括在相關情況下的香港法律。如該等適用法律與本守則的要求有所不同或互相衝突,第三方須在符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遵守較高標準。

第三方亦須與規管當局合作,包括但不限於與第三方跟 Bounty Hunter 進行之業務有關的查詢、審核、檢討或調查。

3. 商業誠信

3.1 競爭。第三方須時刻以誠實及專業方式對待競爭對手。第三方不得導致或以其他方式參與任何違反適用競爭法律及規例的行為,例如非法協議定價及非法瓜分市場。

3.2 賄賂、貪污及欺詐。第三方須遵守有關賄賂、貪污及欺詐的適用法律及規例,包括在適用情況下香港法例第 201 章《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方不得向/向任何公職人員、國際組織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無論私營或公營)直接或透過中介人提供、給予、索取、接受或收取任何形式的賄賂、疏通費或不當或不公允的利益、優惠或誘因。第三方亦不得從事任何其他形式的賄賂、貪污、勒索或侵吞。第三方須維持有效的反貪腐計劃,以確保遵守適用的反貪腐法律及規例。該計劃須與第三方所面對的風險相稱,並包括監察合規以及偵測及處理違規行為的程序,包括監督其分包商的行為。

3.3 禮物及商務款待。第三方不得向可能影響決策的 Bounty Hunter 團隊成員提供禮物或款待。適度且不頻密的禮物可以接受,但不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款待須具正當業務目的並屬合理。在合約磋商、招標或批出期間禁止提供禮物及款待。第三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公職人員)提供或給予任何禮物或款待,以獲取或保留業務或為 Bounty Hunter 取得業務優勢。

3.4 利益衝突。第三方須披露與參與該第三方跟 Bounty Hunter 業務往來的 Bounty Hunter 團隊成員或董事之間所有已知的親屬或密切私人關係。第三方不得提供任何其他會令 Bounty Hunter 團隊成員個人受益的貨品、服務、業務機會、佣金或有利財務安排。

3.5 洗錢。第三方須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洗錢,並只可與從事合法業務活動且資金來自合法來源的夥伴進行業務。第三方須採取合理步驟防止及偵測任何非法形式的付款,並防止其金融交易被他人用於洗錢。

3.6 制裁。第三方須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受聯合國或其他適用制裁法律及規例規限的任何實體或人士,並無參與第三方的營運(包括其供應鏈)或以非法方式從中受益,並防止參與適用制裁法律及規例禁止的任何交易。

3.7 公平業務、廣告及競爭。第三方須遵守所有適用的公平業務、廣告及競爭法律,包括公平交易及反壟斷與競爭法律,以及所有旨在促進自由及開放競爭的其他法律。

3.8 個人資料保護。第三方承諾保護與其進行業務往來的所有人士(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及僱員)對個人資料的合理私隱期望。第三方須運用應有的技巧、謹慎及盡責態度,實施足夠並有文件紀錄的保安控制,並採取所需預防措施,以保護任何資料免受未獲授權或非法處理,以及意外遺失、毀壞、損壞、更改或披露。如第三方處理個人資料,第三方須按法律及規例(包括在適用情況下香港法例第 486 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需的謹慎及意識行事,以保障資料當事人的利益。

4. 環境責任

Bounty Hunter 致力履行環境責任。我哋希望透過行動對環境帶來正面影響,並期望第三方認同這些理念及目標。我哋積極物色並優先考慮提供具生態效益、可持續產品及服務的第三方。我哋鼓勵第三方採納以下策略優次:

  • 生態效益及資源減量。第三方應在產品及服務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採購、製造、分銷、運輸、使用及壽終)盡量提高生態效益。第三方須減少其環境影響,並持續改善環境及氣候表現,朝着資源效益及可持續廢物管理前進。
  • 負責任做法。第三方應對環境及氣候挑戰採取預防方針,確保已有負責任管理環境影響的做法,並鼓勵開發及推廣環保技術。
  • 匯報。我哋可能定期發出數據要求,以支援環境匯報需要;懇請所有第三方合作,助我哋改善環境匯報及表現。
  • 合規。第三方應遵守適用法律及國際公認標準。
  • 危險物質。對環境構成危害的化學品及其他物料須予以識別及管理,以確保其安全處理、運送、儲存、使用、回收或再使用及棄置。
  • 廢水及固體廢物。由營運、工業工序及衛生設施產生的廢水及固體廢物,須在排放或棄置前按要求加以定性、監察、控制及處理。
  • 廢氣排放。由營運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氣溶膠、腐蝕性物質、微粒、消耗臭氧層化學物及燃燒副產品的廢氣排放,須在排放前按要求加以定性、監察、控制及處理。第三方應管理能源消耗,並在可行情況下使用可再生能源,以支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5. 勞工權利及工作條件

Bounty Hunter 明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問性別、族裔、年齡、宗教或殘疾。我哋維持嚴格的不歧視政策,並會作出合理遷就以履行就殘疾及宗教習俗的義務。我哋期望第三方採納類似政策。

  • 強迫勞動。第三方不得僱用或使用任何形式的強迫或強制勞動,並須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奴役或人口販運。
  • 童工。第三方不得僱用或使用童工。「兒童」指任何未滿 15 歲的人士,惟如國家法律及規例訂明較高的強制離校年齡或最低工作年齡,則以較高年齡為準。「童工」指由兒童進行的任何工作,除非根據國際勞工組織《1973 年最低年齡公約》(第 138 號)被視為可接受。第三方須確保任何兒童或未滿 18 歲的人士不會從事任何危險工作,或與其個人發展不相符的工作。在本守則中,「危險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使兒童或其他未滿 18 歲人士面對身體、心理或性虐待的工作;地下、水底、危險高度或密閉空間的工作;使用危險機械、設備及工具,或涉及處理或搬運重物的工作;在不健康環境的工作(包括接觸可能損害健康的危險物質、媒介或工序、溫度、噪音水平或震動);在特別困難條件下的工作,例如長時間工作或夜間工作,或該兒童或其他未滿 18 歲人士被不合理地限制在第三方處所內。如第三方發現有兒童受僱,或代表其使用任何童工,第三方須立即採取適當步驟處理,並以兒童的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
  • 不歧視。每位僱員均應獲得尊重及尊嚴對待。不得使任何僱員遭受任何身體、性、心理或言語騷擾或虐待。第三方不得在招聘及僱傭做法(例如晉升、獎賞及培訓機會)中從事歧視。
  • 有辱人格的待遇。所有僱員均應獲得尊重及尊嚴對待。第三方不得容忍對僱員作出任何有辱人格的待遇,例如精神或性騷擾、歧視性手勢、語言或具性、強迫、恐嚇、辱罵或剝削性質的身體接觸。
  • 僱傭條件。第三方至少須遵守規管僱傭、工資、工時及福利的適用法律及規例。
  • 健康與安全。第三方須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以防止因工作過程、與工作相關或因僱主設施運作而引起的意外或傷害。

6. 人工智能及自動化決策

第三方須採取合理步驟,以符合 Bounty Hunter 負責任 AI 原則的方式使用及開發人工智能(「AI」),該等原則包括:

  • 可靠性、安全及保安:嚴格測試 AI 技術以防止未獲授權查閱及惡意使用,並對用於訓練或操作 AI 系統及模型的任何機密資料採用最佳做法;
  • 問責及合法:確保 AI 系統正常運作,而其設計、開發、測試及使用均符合規管框架;
  • 私隱設計:確保 AI 系統在構建時以私隱為先;
  • 透明度:在使用個人資料時,向與 AI 互動或使用 AI 的人士提供相關資訊及解釋。

第三方須確保已設有適當的負責任 AI 管治框架。

7. 溝通

7.1 對外溝通。第三方不得明知而透過新聞稿、產品或服務廣告或任何其他方式發佈虛假或其他不準確資料。

7.2 舉報操守問題或其他關注。Bounty Hunter 團隊成員的行為受我哋內部政策及協議規管。如第三方認為某 Bounty Hunter 團隊成員的行為或行動可能不當或不道德,鼓勵第三方電郵至 admin@bountyhunterhk.com,主旨註明「操守關注」作出舉報。

7.3 舉報違規。第三方須將違反本守則的任何情況,以及與第三方跟 Bounty Hunter 進行之業務有關的任何規管查詢、審核、檢討或調查,通知 Bounty Hunter。第三方知悉該等事件後,應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作出通知。事件應電郵至 admin@bountyhunterhk.com,主旨註明「守則違規」。

8. 歧義

如本守則已翻譯成任何其他非英文語言,英文文本與該譯本如有任何意義上的不一致,概以英文文本為準。